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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鉴定机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2020-02-02 11:5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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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司法鉴定机构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丽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丽水天平司法鉴定所、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就相关司法鉴定工作事宜通告如下:

一. 2020年2月3日起,各司法鉴定机构安排工作人员提供电话、微信值班,提供司法鉴定咨询服务。建议当事人通过12348浙江法网、浙里办APP平台预约司法鉴定事宜。受理公检法急件,2月10日后恢复受理个人委托。

为避免交叉感染,2月10日正式上班,请上门办理鉴定的当事人主动佩戴口罩,听从安排。

二.各县、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鉴定窗口服务时间,由司法局安排,另行通知。

三.春节之前已委托的鉴定案件,司法鉴定机构将在意见书出具后及时电话联系当事人。领取报告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建议在疫情有效控制后再领取报告,或者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四.值班期间咨询电话:

丽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0578-2780189,2780208

18957097757(徐主任)

18957091075(干法医)

18957092217(朱法医)

丽水天平司法鉴定所:0578-2612762

15857806816(雷主任)

15925727932(毛法医)

15024658685(江法医)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0578-2298810

13567098985(叶剑辉)

15906423560(周勇芬)

战胜疫情,群防群控。丽水市司法鉴定机构提醒广大群众在此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珍爱生命。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所需群众做好鉴定服务工作。

丽水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丽水天平司法鉴定所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

2020年2月1日

供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审核|蓝陈嘉

技术支持|润众文化

技术热线|13600601688

转载请注明出处

原标题:《丽水市司法鉴定机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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